财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涉经纪、自营业务
2026-08-07 07:08
作者:孙汝祥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浙江证监局8月7日公布,对财通证券(601108.SH)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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