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涉经纪、自营业务
2026-08-07 07:08      作者:孙汝祥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孙汝祥 夏欣 北京报道

浙江证监局8月7日公布,对财通证券(601108.SH)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经纪业务在内部制度建设、账户监测预警处理、权限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自营业务在部门及岗位职能独立、交易指令审核、询价活动监测、合规人员派驻、稽核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编辑:夏欣 审核:李慧敏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