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顾梦轩 李正豪 广州、北京报道
“披星戴帽”之后,立方退(300344.SZ)进入了最后的退市整理期。3月30日,立方退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3月31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公告同时指出,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摘牌并终止上市,后续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退市板块进行转让。
复牌以后,立方退的股价走势令人关注。Wind数据显示,3月31日,立方退股价下跌73.26%,4月1日,立方退股价继续下跌近20%。
记者查阅东方财富股吧App发现,有立方退的投资者在股吧吐槽。对此,专家提醒投资者,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对于立方退财务造假以及即将退市的相关情况,《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立方退并发送邮件,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公司尚未回应。
多环节失控
对于立方退复牌大跌的情况,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向记者指出,退市整理期首日暴跌是市场对该股内在价值归零的理性反应。
具体而言,田利辉表示:一是制度安排使然,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前积累的卖压得以集中释放;二是价值重估使然,公司因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其股票已丧失作为上市公司的交易价值和融资功能,基本面已根本恶化;三是流动性折价使然,退市后将转入老三板交易,流动性大幅降低,投资者需要用更大幅度折价来补偿这一风险。
济安研究院研究员万力向记者表示,从资本市场逻辑看,退市整理期首日暴跌并不只是情绪反应,更是对两个因素的同步重估:第一,上市地位丧失后,流动性和融资能力显著下降;第二,财务造假削弱了历史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因此,这种大幅下跌,本质上是退市风险、信披失信风险和流动性折价的叠加结果。”万力说。
2026年2月14日,立方退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实,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第一,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第二,通过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第三,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立方退通过开展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1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亿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0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2.79万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珊珊律师向记者指出,立方退的上述违法情形,反映出立方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商业道德方面存在严重漏洞。
庞珊珊指出,本次造假行为涉及董事长汪逸在内的10名高管,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董事会未能履行管理职责、监事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责,不仅未能勤勉尽责,反而成为造假的策划者和实施者。
“同时,公司的财务内控也完全失灵,在收入确认、资金管理、合同审批等关键环节完全失控,同时外部审计也未发挥作用,为立方退出具审计报告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被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庞珊珊表示,如果外部审计能够提早发现,也不会到今天的局面。
万力向记者表示,这类案件暴露的,是公司把“做大报表规模”置于“真实反映经营情况”之前。
万力指出,对上市公司而言,最危险的不是短期业绩波动,而是为了维持市场预期、融资预期或股价预期,逐步滑向用非真实交易包装收入和利润。这会让企业从经营问题演变为信披违法问题,最终从公司治理问题演变为退市问题。“立方退走到今天,恰恰说明一旦真实性原则被突破,后果不会停留在利润表上,而会直接侵蚀上市资格。”万力说。
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谈及立方退的犯罪情形对公司本身以及资本市场的影响,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怀涛向记者指出,就公司自身而言,这起造假案直接导致公司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近4万股民的血汗钱将遭受巨大损失。
从市场影响来看,这一事件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的诚信根基。该公司曾打着“AI服务器黑马”的旗号,股价从3元左右一度飙升至15.26元,吸引了大量散户追涨买入,而当真相浮出水面,公司股价暴跌,无数投资者的财富化为泡影。
“更严重的是,这一造假行为还波及其他市场主体”,王怀涛指出,为立方退连续三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七成A股客户在短期内陆续与其“解约”,其声誉和业务受到严重冲击。
从宏观层面看,王怀涛表示,此类造假行为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信任,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破坏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监管部门对这种“毒瘤”的坚决铲除,正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正义,重塑投资者信心。
田利辉向记者表示,对公司自身而言,财务造假直接导致上市资格被终止,公司从市值一度高达数十亿的上市公司沦为退市企业,声誉崩塌,融资渠道关闭。
对资本市场而言,田利辉认为,其危害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侵蚀市场信用基础,虚假财报误导投资者资源配置决策;二是扭曲定价机制,基于造假数据形成的估值信号失真;三是增加市场交易风险,约3.8万户股东被迫承担退市损失。“本案亦释放出明确信号,重大违法直接退市,而非整改后可保留上市地位。”田利辉说。
监管机构通常如何检测到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
田利辉向记者表示,监管查处财务造假已形成一套穿透式识别体系。首先,通过大数据筛查异常交易模式,如营收与现金流长期背离、毛利率异常波动等指标触发预警。
其次,追查资金流转闭环,本案中监管正是通过银行流水穿透,发现合同、资金形成自循环路径。再次,核实交易商业实质,访谈上下游、查验货权转移记录,确认公司不承担存货风险、不具备自主定价权,从而认定其代理人身份而非主要责任人。最后,行政调查与审计监管联动,为公司连续三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被立案调查。
万力向记者表示,从制度层面看,监管识别财务造假,通常不是靠单一线索,而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信息比对和外部线索核查共同作用。
从实务经验看,万力表示,监管主要有几种发现路径:第一,年报审核问询和持续监管中的异常识别,比如营业收入、毛利率、应收账款、现金流和同行业对比出现明显背离;第二,现场检查和专项核查,直接查合同、查凭证、查仓储、查物流、查上下游;第三,中介机构审计或核查中暴露的问题,尤其是收入确认、贸易背景、函证回函异常等;第四,举报、媒体质疑和市场线索,这些往往会成为监管启动深入核查的入口。万力指出,虽然本案公开材料没有逐项披露监管最初从哪条线索切入,但从最终处罚决定书的论证方式看,核心还是围绕交易实质和会计处理合法性展开。
多种索赔方式
受访人士向记者表示,跟过往情况类似,此次立方退财务造假导致退市,投资者依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发起索赔。
庞珊珊向记者指出,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做虚假记载的应当被认定为虚假陈述。
庞珊珊表示,虚假陈述致投资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以及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等,在上述主体对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存在过错时,将对投资者的损失产生赔偿责任。
王怀涛向记者指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安徽证监局已于2026年2月14日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已经确定,投资者据此可以依法主张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等。
田利辉表示,本案的索赔条件已由专业律师明确: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立方退股票,且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从索赔途径来看,王怀涛表示,投资者通常可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意,是较为经济的解决途径,投资者可向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万力向记者指出,投资者索赔主要有三类方式。第一,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自行或委托律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第二,普通代表人诉讼或特别代表人诉讼;第三,通过投服机构支持诉讼、调解或诉调对接机制降低维权成本。最高法与证监会的配套通知,也明确了法院受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后的协同机制。
田利辉介绍,主要索赔途径包括:一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在线登记,由专业律师对接;二是直接联系有上市公司索赔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三是关注媒体发起的集体索赔活动。“需注意,退市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权利,但诉讼时效和证据保全需尽早安排。”田利辉说。
(编辑:吴清 审核:李正豪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