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发布存量PPP项目配套通知 分类施策激活万亿级存量资产
2026-01-09 07:01      作者:杜丽娟     来源: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自202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来,全国多省份财政厅迅速响应,密集出台配套通知与实施细则。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多地财政部门了解到,目前陕西、江苏、河南、福建、浙江、甘肃等地已经发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相关通知。从发布内容看,各地以“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为核心,通过专项债赋能、绩效挂钩、机制创新等举措,推动万亿级存量PPP项目规范提质。

对于存量项目,一位PPP从业人士坦言,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PPP新政出台以后,各地也在积极处理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的相关工作,对推动PPP项目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以陕西为例,2025年12月30日,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通知,要求市县紧扣“有效率、能落地、控成本”的核心要求,聚焦停建缓建项目,持续推进“瘦身健体”,合理压缩实施规模,减少非必要的建设内容。

陕西省财政厅相关人员介绍,对于2026年6月底前仍未复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对确需退出的PPP存量项目,政府方要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认真研究制定退出方案,妥善处置债务清算、资产盘活、民生保障等后续事宜,确保退出合规有序。

为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要分类分级推进实施,其中明确2024年年底前未开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在业界看来,此次陕西省出台的PPP存量项目通知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体现。

记者梳理发现,在项目分类处置方面,各省明确划定政策红线,比如江苏、河南等地聚焦在建项目“保民生、防烂尾”,优先保障交通、水利、城乡公交等有收益民生项目完工;对于运营项目,浙江、甘肃等省则建立“预算保障+绩效挂钩”刚性机制,将政府付费全额纳入年度预算,以乘客满意度、线路准点率等指标倒逼服务提质。

在财政支持力度方面,专项债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存量项目的关键抓手。记者了解到,对于PPP存量项目,云南安排369亿元专项债,专项用于清偿社会资本垫付成本和项目风险化解;内蒙古统筹50亿元专项债,结合一般债与自有资金形成多元保障体系;江苏、陕西等省明确专项债优先用于存量项目政府支出责任,有效缓解项目资金周转压力。

前述PPP从业人士表示,除了专项债,地方政府也在探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有资金等融资方式,以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由于这些资金属于专款专用,各地要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或擅改资金用途。”为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目前多地已将财会监督、信息公开与绩效评价贯穿项目始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截至2025年10月,全国PPP在库项目达302个,累计总投资1.61万亿元。随着各地政策落地实施,存量PPP项目也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然而,从政策出台到落地生根,各地财政部门还需以精准施策的智慧、从严监管的决心,推动存量PPP项目走出规范发展的新路径。

《指导意见》提出,针对部分PPP存量项目付费不足、融资不畅等问题,地方政府要逐一研究项目实施阶段、行业领域、回报机制等关键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实事求是、对症下药、分类施策,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政策工具,有效保障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编辑:吴婧 审核:朱紫云 校对:陈丽)